2016-06-30 19:18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批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
注: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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