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8 13:42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适用对象是收益性房地产。不限于其本身目前是否有收益(实际收益),只要其类似房地产有收益即可。
不适用于行政办公楼、学校、公园等公用、公益性房地产的估价。
收益法中的资本化技术,常用于比较法和成本法中,如比较法中因土地使用期限、收益期等不同进行的价格调整(如剩余土地使用期限的差别,30年与50年),成本法中不可修复的建筑物折旧的计算(如不可修复的功能折旧);此外,还大量用于房地产损害赔偿中房地产价值减损和相关经济损失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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