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8 13:42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经过房地产状况调整后,就将可比实例在其自身状况下的价格变成了在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格。
在进行房地产状况的比较、调整之前,要搞清可比实例状况和估价对象状况应是在何时的状况。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应是其成交价格所对应或反映的房地产状况,而不是它在价值时点或其他时间的状况。因为在价值时点或其他时间,可比实例房地产状况可能发生了变化,从而其成交价格就不能反映了。
例如,某个可比实例是3个月前成交的,成交之后,购买者对它进行了装修改造,甚至改变了用途,或者周围环境和景观发生了较大变化等。除了期货房地产(如期房)外,可比实例状况一般是在其成交日期的状况。估价对象状况应是需要评估的价值所对应或反映的房地产状况,通常是在价值时点时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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