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8 13:42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在实地查勘时,一般需要委托人和被查勘房地产的业主等当事人到场,估价师要形成《实地查勘记录》。
完成查勘后,估价师应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并尽量要求委托人和被查勘房地产的业主等当事人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名或盖章确认。
征收评估的实地查勘记录,应由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和实地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如果被征收人拒绝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有房屋征收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有关情况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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