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2 15:12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提交仲裁或者诉讼前可以申请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28天内,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争议评审组由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申请人向争议评审小组提交一份详细的评审申请报告,并将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人和监理人
■在调查会结束后14天内,争议评审组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