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2 15:12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规划部门报送竣工验收资料;
规划部门依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城市不需要)及其有关规划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
对验收合格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规划认可文件或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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