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14:1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普通教室除了由教师授课以外,有的还要经常在课堂上进行各种实验和演示,需要用火、用电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因此,防火和安全疏散等问题不容忽视。
(1)作为教室的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如因条件所限而低于三级耐火等级建筑时,层数不应超过一层,建筑面积不应超过600㎡。
(2)教学楼距离甲、乙类生产厂房,甲、乙类物品仓库以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独立实验室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
(3)课堂上用于实验或演示的化学危险物品,应严格控制用量,用后立即清出,不得在教室内存放。
(4)容纳人数超过50人的教室.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设置门槛。
(5)多层建筑的教学楼超过5层时宜设置封闭楼梯间。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