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11:1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附属于建筑中的配电房需要消火栓保护吗?
在设计审查中,常常会碰到这个问题————配电房不在消火栓两股水柱的保护范围内。让设计者增加时,设计者往往会提出——-配电房不需要吧?依据建规8.3.4.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的建筑物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小于等于5000m3.的其它建筑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但是什么是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条文说明中7.建筑物内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爆炸的物质,即与水能起强烈化学反应发生爆炸燃烧的物质(例如,电石、钾、钠等物质)时,则不应在该部位设置消防给水设备,而应采取其他灭火设施或防火保护措施。但实验楼、科研楼内存有少数该物质时,仍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由此看来电器设备不在其列,要设置消火栓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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