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 18:37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支路应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市中心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等内部道路相连接;
2、支路可与平行快速的道路相接,但不得与快速路直接相接。在快速路两侧的支路需要联接时,应采用分离式立体交叉跨过或穿过快速路;
3、支路应满足公共交通线路行驶的要求;
4、在市区建筑容积率大于4的地区,支路网的密度应为表7.1.6-1和表7.1.6-2中所规定数值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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