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7 14:5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营业线增建二线桥涵施工安全规程:
1 对影响营业线桥涵基础和路基稳定的施工,应先进行护坡桩的施工,后施工主体工程。
2 沉入桩基础的打桩顺序应从营业线一侧开始,逐排向外打,并随时观测营业线路及桥涵的变化,且不应采用射水或振动法施工。
3 沉井基础施工应控制超挖量,并随时观测井内挖出的土壤情况及既有路基或周围地面有无沉降或裂缝现象。当地质为细砂、粉砂时,严禁抽水下沉。
4 钻(挖)孔桩基础施工应考虑列车震动影响,加强防坍孔措施。泥浆池应远离路基坡脚,避免泥浆浸泡路基。
5 脚手架、支架应符合安全规定,靠近铁路一侧不得侵限,且必须设置围护设施。
6 吊装、拆除墩台模板时,不得侵限。严禁在营业线轨道或桥梁上拴系牵引绳索。
7 排水涵接长施工,应有防洪涝应急措施。
8 交通涵接长施工,应联系交通部门采取疏导交通措施。设置夜间交通防护设施。
9 架梁时,所选方案不应影响营业线行车。
10 营业线增建二线桥涵施工作业应按下表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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