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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房地产经纪人《经纪概论》辅导:交易日期调整的方法

2013-12-20 14:12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学员问题】交易日期调整的方法有哪些?

  【解答】在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至估价时点期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地产价格可能发生的变化有3种情况:①平稳;②上涨;③下跌。当房地产价格为平稳发展时,可不进行交易日期调整。而当房地产价格为上涨或下跌时,则必须进行交易日期调整,以使其符合估价时点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

  采用百分率法进行交易日期调整的一般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交易日期调整系数=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其中,交易日期调整系数应以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为基准来确定。假设从成交日期到估价时点,以经过前面修正后的可比实例价格为基准(下同),可比实例价格涨跌的百分率为±t%(从成交日期到估价时点,当可比实例的价格上涨的,为+t%;下跌的,为-t%),则: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x(1±t%)=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或者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x(100±t)/100=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上式中,(1±t%)或(100±t)/100是交易日期调整系数。

  价格指数有定基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在价格指数编制中,需要选择某个时期作为基期。如果是以某个固定时期作为基期的,称为定基价格指数:如果是以上一时期作为基期的,称为环比价格指数。定基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的编制原理见表

  采用定基价格指数进行交易日期调整的公式为:

  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时的价格×交易日期调整系数=在估价时点时的价格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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