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经纪人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经纪人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3年房地产经纪人经纪相关知识重点:物权有哪些效力

2013-11-22 17:00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学员问题】物权有哪些效力?

  【解答】物权具有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排他效力是同一物上不能并存内容相同的两个物权。优先效力是物权和债权并存时,无论物权成立于债权之前或之后,物权优先于债权(存在例外)。追及效力是物权成立后,无论其标的物辗转落入何人之手,权利人均可追及标的物行使其权利。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风信子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全新课程套餐!立即查看>>

阅读排行

房地产经纪人招生方案
微信二维码活码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更多问题咨询客服

我要咨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