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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人考试2017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

2017-09-07 16:41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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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伙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试听资料形式、推断形式和默示形式等。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

  (1)行为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额(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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