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经纪人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经纪人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7房经《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知识点:临时管理规约

2017-07-04 16:48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建设工程教育网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辅导基础班课程已开通!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基础班课程梳理学习思路,明确各章重点,按照教材章节体系全面讲解,结合各章节历年考情分析、重难点以及典型例题进行系统解析,帮助考生摸清备考方向,赢在起跑线!点击了解招生详情>>

招生方案

  《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以及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通常情况下,订立管理规约是业主之间的共同行为,由业主大会筹备组草拟,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然而,业主的入住是一个逐渐的过程,物业建成后业主大会并不能立即成立。但这一阶段,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也需要有一个业主共同遵守的准则。因此,管理规约在物业买受人购买物业时就须存在,这种在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之前存在的管理规约,称为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一般由建设单位在出售物业之前预先制定。实践中,建设单位一般将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或者在物业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要求物业买受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的条款,通过这种方式让物业买受人作出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的承诺。

  2004年9月建设部发布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明确了临时管理规约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

  (1)物业的自然情况与权属情况;

  (2)业主使用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

  (3)维修养护物业应当遵守的规则;

  (4)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

  (5)违约责任。

  相关推荐:2017房经《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知识点:商品房预售许可

  2017年房地产经纪人辅导基础班课程:

科目 
授课老师 
免费讲座 
购买 
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
试听
  立即选课
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
试听
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
试听

本文是建设工程教育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建设工程教育网。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Keppo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全新课程套餐!立即查看>>

阅读排行

房地产经纪人招生方案
微信二维码活码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更多问题咨询客服

我要咨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