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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转让

2014-10-29 15:54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的特征是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房地产买卖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一定价格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买卖属于双务行为,即买卖双方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需承担一定的义务,房地产赠与属于单务行为,受让人不需承担任何义务。

  房地产转让可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种方式,有偿转让主要包括房地产买卖、房地产抵债、房地产入股等行为,无偿转让主要包括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等行为。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他人,不要求受赠人支付任何费用或为此承担任何义务的行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土地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R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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