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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

2015-02-13 11:08   来源: 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房地产抵押权登记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以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定和土地使用权合同的约定。要对当事人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

  (2)以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

  (3)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4)现房抵押登记。现房抵押应当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产权证》)、《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责任编辑: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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