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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015-02-13 14:10   来源: 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

  2.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应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

  3.再次是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移转的标的物,担保不受他人追夺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权利负担的义务。

  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是指出卖人就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具备约定或法定品质所负的担保义务。

责任编辑:青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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