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经纪人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经纪人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5房地产经纪人知识点:房地产文件登记备案

2015-02-13 11:11   来源: 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房地产经纪人员代办登记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当事人的委托书。当事人可能是一人或多人。其方式为:

  1.可以由当事人一方申请的:以出让、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建房屋所有权;继承、遗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裁决的调解;房地产变更登记以及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需要双方共同申请的:房地产买卖;交换;赠与(遗赠除外);抵押;设典,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两人以上共有的房地产权利,当事人应当同时申请登记。但如果只有共同申请的一方申请,其他不申请的,登记机构可以受理一方申请,并且责成其他方限期办理登记。其他方当事人逾期不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可以核准一方当事人的登记。

  在以上不同的情况下,房地产经纪人员向登记机构提交的委托书中应有不同的委托人数及其签章。

责任编辑:青池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全新课程套餐!立即查看>>

阅读排行

房地产经纪人招生方案
微信二维码活码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更多问题咨询客服

我要咨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