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经纪人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经纪人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 正文

2015房地产经纪实务:我国房屋基本制度

2015-01-22 17:06   来源: 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一、我国城镇房屋所有制是多种所有制并存,住宅以城镇居民私有为主:

  按所有制结构分:全民所有制房产;集体所有制房产;私人所有制房产;外资及中外合资房产。

  按房屋产别分:直管公产;单位自管公产;私产;其他产。

  按产权占有形式分:单独所有房产;共有房产;

  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

  1、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控索和试点阶段。

  2、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

  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

  4、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突破阶段。

  现行城镇住房制度的核心是通过全面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改进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实现城镇住房的社会化和商品化,最终达到“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的社会发展目标。

  1、投资主体多元化。

  2、以经济适用住房为核心的住房供应体系。

  3、住房分配的货币化。

  4、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

  5、以个人、家庭为主体的住房消费商品化。

  三、住房的供应体系:

  1、廉租住房。我国政府于1998年提出建立的构想,2003年进行了修订,于2007年11月进一步完善了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结合。

  保障对象:是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将所承租的廉租房转租、或者改变用途。

  保障标准: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

  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及登记、轮候、签约。

  保障资金:

  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保障资金。

  2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3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保障资金。

  4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5社会捐赠及其方式筹集的资金。

  廉租住房来源:政府新建、收购的住房;腾退的公有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廉租住房建设应当坚持经济、适用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满足基本使用功能,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单套的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50㎡以内。

  2、公共租赁住房: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主要面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责任编辑:青池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全新课程套餐!立即查看>>

阅读排行

房地产经纪人招生方案
微信二维码活码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更多问题咨询客服

我要咨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