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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相关知识:买卖合同

2015-02-04 09:42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买方。

  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出卖人的义务:交付标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瑕疵担保义务(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

  买受人的义务: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的检查通知的义务。

  房屋买卖合同有下列特别规定:(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书面约定;(2)在城镇买卖房屋的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3)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责任编辑: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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