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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转让合同

2015-02-03 10:38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用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拟定,一般应包括: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

  (2)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名称和编号;

  (3)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5)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6)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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