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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基本制度与政策: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2015-02-03 14:17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登记体制是房屋和土地分别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登记。房屋与所占用的土地密不可分,房地产登记应当一并完成,但统一登记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有一个过程。长期以来我国将房屋与土地实行分部门管理的体制,将登记机构与行政机关的设置与职能挂钩,导致我国房地产登记中,一般是土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土地部门和房地产部门分别进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一些地方已经将房地产和土地统一在一个部门管理,实现了房地产的统一登记。
责任编辑: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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