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房地产经纪人 扫码并回复房地产经纪人进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房地产经纪人 > 复习指导 > 正文

房产经纪制度与政策:房地产抵押合同

2015-02-02 20:03   来源: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物权法》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该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与《物权法》等法律均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物权法》规定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4)担保的范围。

  抵押权人需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出借或者改变抵押物用途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责任编辑:cj

建设工程教育网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新课已开通,网校总结多年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帮助考生高效备战2021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打造全新课程套餐!立即查看>>

阅读排行

房地产经纪人招生方案
微信二维码活码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更多问题咨询客服

我要咨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