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基础技术要求
1.组成
由地基、基础和管座三部分组成。
2.符合的规定
采用天然地基时,地基不得受扰动。
槽底为岩石或坚硬地基时,管身下方应铺设砂垫层,其厚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当槽底地基土质局部遇有松软地基、流砂、溶洞、墓穴等,应与设计单位商定处理措施。非永冻土地区,管道不得安放在冻结的地基上;管道安装过程中,应防止地基冻胀。
3.施工要求
铺筑管道基础垫层前,应认真复核基础底的土基标高、宽度和平整度,铲除槽底的淤泥、杂物和积水,并于当天查验整改完毕。
地基不稳定或有流砂现象等,应采取措施加固后才能铺筑碎石垫层。应根据规定的宽度和厚度摊铺平整拍实,摊铺完毕后,应尽快浇筑混凝土基础。
槽深超过2 m,基础浇筑时,必须采用串筒或滑槽来倾倒混凝土。
倒卸浇筑材料时,不得碰撞支撑结构物。车辆卸料时,应在沟槽边缘设置车轮限位木,防止翻车坠落伤人。
4.浇筑混凝土管座的规定
混凝土管座的模板,可一次或两次支设,每次支设高度宜略高于混凝土的浇筑高度。消除模板中的尘渣、异物,核实模板尺寸。
管座分层浇筑时,应先将管座平基凿毛冲净,并将管座平基与管材相接触的三角部位,用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填满、捣实后,再浇混凝土。
采用垫块法一次浇筑管座时,必须先从一侧灌注混凝土,当对侧的混凝土与灌注一侧混凝土高度相同时,两侧再同时浇筑,并保持两侧混凝土高度一致。
管座基础留变形缝时,缝的位置应与柔性接口相一致。
浇筑混凝土管座时,应留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留置数量及强度评定方法应遵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