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车站布置情况
(1)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站台形式可采用岛式、侧式和岛侧混合的形式,通常地铁车站多采用岛式车站。
(2)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的最小宽度应满足相应的规定。
(3)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一般由站厅、站台厅、行车道、出人口、通道或天桥、通风道以及设备、管理用房等部分组成。
(4)车站形式必须满足客流需求、乘候安全、疏导迅速、环境舒适、布置紧凑,便于管理的基本要求。
(5)车站的楼梯、检票口、出人口通道三者的通过能力应满足超高峰小时设计客流的需要,并应满足在发生事故灾害时,能在6 min内将一列车乘客、站台上候车人员及车站工作人员全部撤离站台的要求。应确保下车乘客到就近通道或楼梯口的最大距离不超过50 m。
(6)站厅布置应满足功能分区,避免进、出站及换乘人流路线之间的相互交叉干扰。
(7)车站设备用房包括供电、通风、通信、信号、给水排水、防灾、电视监控等系统用房,其面积和要求应按各专业的工艺布置确定。
(8)车站的管理用房及生活设施包括:车控室、站长室、交接班室(兼会议、餐室)、票务室、站务室、警务室、更衣室、卫生问等。
(9)车站出入口的数量,应根据客运需要与疏散要求设置,浅埋车站不宜少于四个出入口。当分期修建时,初期不得少于2个。
(10)车站内部建筑装修应实用、安全。采用防火、防潮、防腐、无污染、易清洁的材料,站内地面应选用耐磨、防滑的材料。
(11)市轨道交通车站结构形式分为矩形、圆形及马蹄形三大类。
(12)当有几条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交汇时,上、下层车站之间应设置人员通行的联络通道,有条件的应设置相应的电动扶梯便于人员的乘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