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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石灰稳定土基层施工技术要求

2015-01-08 18:08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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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粉碎土块,最大尺寸不应大于15 mm。生石灰应在使用前2~3 d充分消解,用水量约为石灰重量的l~5倍,用10 mm方孔筛筛除未消解灰块。工地上消解石灰的方法有花管射水消解法和坑槽注水消解法。消解用水可采用自来水或不含油质、杂质的清洁中性水。根据所用层位、强度要求、土质、石灰质量经试验选择最经济合理的石灰掺量。为提高强度,减少裂缝,可掺加最大粒径不超过0.6倍石灰土层厚度的均匀粗集料。

(2)拌和应均匀,每层摊铺虚厚不宜超过200 mm,严格控制灰土的含水量。

(3)碾压应在最佳含水量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进行,先用8 t压路机稳压,如发现摊铺和碾压的缺陷,加以改进后即用l2 t以七压路机碾压。碾压方向: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分别自两路边开始向路中心,每次重轮重叠1/2~1/3。要保持路拱和横坡不变。碾压一遍后检查平整度和标高,即时修整,控制原则应是“宁高勿低,宁刨勿补”。

(4)交接及养护:施工间断或分段施工时,交接处预留300~500 mm不碾压,便于新旧料衔接。常温季节,石灰土成活后应立即洒水(覆盖)湿润养护,直至上层结构施工为止。养护期内严禁车辆通行。

(5)应严格控制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面层一致。

责任编辑:l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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