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二建工程法规知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的职责

2017-09-06 11:37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25年二级建造师新课热招中 抢跑趁现在

1.设专人负责建设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在与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编制套数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必须向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负责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可委托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该项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可委托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具体执行。

5.编制建设工程文件的套数不得少于地方城建档案部门要求,并应有完整的建设工程文件归入地方城建档案部门及移交产权单位,保存期应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相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sgcjyw

阅读排行

更多
二建机考系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