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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规知识:索赔及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2017-09-01 14:1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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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承包人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受损方可索赔;

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要求发包人签证;

3.如发包人未签证,施工后发生的争议由承包人自负;

4.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的现场签证以及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办理,不因双方现场代表中途变更而影响效力(签订是单位行为,不是个人行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Jsgcj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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