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练习: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程序
分析与答案:1.施工现场动火等级的划分为三级,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2)油耀、池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2)小型油箱等容器;(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某建筑工地地处市中心地带。2013年12月31日晚8点20分左右,该工地操作工人在一堆有木方的简易库房中违规动火引发火灾。
在现场工地堆放木方的库房(属于“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动火属于一级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