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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

2015-07-28 13:45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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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止主要包括的内容

  在工程建设领域,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止主要包括:

  1、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止;

  2、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二)建设项目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止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污染的防治

  施工单位与周围居民因噪声而引起发的纠纷也是有发生,群众投诉日渐增多。应当依法加强施工现场噪声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1、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规定,城市建筑是够能够期间施工场地不同施工阶段产生的作业噪声限值为:土石方施工阶段,噪声限值是昼间75分贝,夜间55分贝;打桩施工阶段,噪声限值是昼间85分贝,夜间禁止施工;结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装修施工阶段,噪声限值是昼间62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晚22点至早6点之间的期间。

  2、使用机械设备可能发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申报: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禁止夜间进行生产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4、政府监察部门的现场监察。

  (四)交通运输噪声污染的防治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使的机动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五)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企业事业单位的规定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限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责任编辑: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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