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知识: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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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在2~5 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15~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如高炉和化工高塔等)。砌筑施工时,应按不同高度采取相应的高空作业安全措施。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如身穿紧口服、脚穿带钉不易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操作时严格遵守安全纪律。
高处作业时,必须在窑炉四周设架栏网封闭,或分层挂安全网。
材料堆放:高处作业中所有物料必须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必须随时清扫干净。施工材料宜装入集装筐内;操作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或其他容器内;小型机具可用绳索系在操作人员身上或脚手架上。
砌筑施工高处作业时,安全带不宜固定在一个地方,应根据操作人员的砌筑方向张拉缆绳,然后将活扣扣在缆绳上,以便沿其滑动。
严禁向下随意抛物。余料应集中放置于吊筐或编织袋内,然后用机械吊下,或用绳索慢慢放下。
禁酒。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酒后进行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