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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二级建造师复习资料:申请撤销裁决

2015-02-06 16:0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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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仲裁裁决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并未解决。依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协议的仲裁协议申报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m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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