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注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第十四批)
关于2013年第十四批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注册建造师个人和聘用单位申请,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3号)第十七条规定,注销方碧华等80位二级建造师注册(名单详见附件),其相应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同时作废。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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