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学习
建设工程教育网

APP学习更便捷

建设工程教育网

微信公众号

010-82326699

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领取二建备考资料进入二建备考群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二级建造师考试 > 备考资料 > 经验分享 > 正文

二级建造师高频考点: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

2019-03-05 17:24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2019年二级建造师备考已经开启,面对繁杂的知识点,如何能够记住关键点?每个关键点的高频知识有哪些?针对这些问题,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们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市政实务高频考点知识,希望能够对你们有所帮助。

  施工发现文物报告和保护的规定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017、2016、2015、2014年考点)

  【考点精讲】

  一、对工程范围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期紧迫或有自然破坏危险,省级文物部门组织抢救发掘,同时补办审批手续。

  二、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1.在进行建设工程、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2.文物部门24小时赶到现场,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3.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三、水下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发现我国水下文物及时报告文物部门;已经打捞出水的,及时上缴。

  四、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构成犯罪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由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3.刻划、涂污或者文物尚不严重的,或者毁损依法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文物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4.无相应的资质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作的,先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5.破坏水下文物,私自勘探、发掘、打捞水下文物或者隐匿、私分、贩运、非法出售、出口水下文物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教育网2019年二级建造师高效套餐,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二级建造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高效备战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打造零基础全科直达方案,全新课程套餐,快速进步,取证必修课!查看直达套餐>>

  相关推荐:

  2019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查询入口

  2019年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查询平台

  2019年二级建造师报考百问百答

报考指南

二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大纲 / 教材

    2024年9月

  • 报 名 时 间

    预计2025年2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6月初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起陆续公布

  • 合格证领取

    查分后2-3个月陆续发布

阅读排行

二建机考系统
  • 免费试听
  • 免费直播
  • 免费题库
张小强 建筑实务 教材精讲班 免费试听

关注更多

立即扫码添加学习顾问

报考指导

考情速递

备考计划

帮你选课

网站地图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