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大家准备的怎么样了?法规备考高频考点你学会了吗?这些知识点很重要,快和小编一起来学习吧!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
1.赔偿损失的内涵
(1)赔偿损失是合同违约方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
(2)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是强制违约方给非违约方所受损失的一种补偿
(3)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可约定数额,也可约定计算方法
(4)赔偿损失以赔偿非违约方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补偿性原则)
2.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1)具有违约行为
(2)造成损失后果
(3)违约行为与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3.赔偿损失的数额与范围
项目 | 内容 |
赔偿损失的数额 |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补偿性)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可预见性原则) ·如损害是不可预见的,则违约方不应赔偿 |
赔偿损失范围 | ·直接损失:指财产上的直接减少 ·间接损失: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指利润而非营业额) |
【重点难点】赔偿损失的额度
(1)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
(2)如损害是不可预见的,则违约方不应赔偿
4.约定违约金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时的处理
(1)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5.非违约方的减损义务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未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赔偿损失
发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 | 1.未及时检查隐蔽工程造成的损失;2.未按照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等造成的损失;3.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的损失;4.提供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且怠于答复等造成的损失;5.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的损失;6.要求压缩合同约定工期造成的损失;7.验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
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 | 1.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等造成的损失;2.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损失;3.偷工减料等造成的损失;4.与监理单位串通造成的损失;5.不履行保修义务造成的损失;6.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7.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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