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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点

2021-06-07 17:46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收藏

在二级建造师备考中,各考点的归纳总结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预付款

二建管理考点41

【新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能及时支付,该条例规定:

角色: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中小企业

(1)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不能有不合理】

(2)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30/60】

(3)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4)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利率有约定的,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利率万分之五/每日支付逾期利息。

(5)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6)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除依法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工程建设中不得收取其他保证金。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应当接受以保函提供保证的。

【总结】担保形式:可以保函,非必须现金。

报考指南

二级建造师_报考指南
  • 大纲 / 教材

    2024年9月

  • 报 名 时 间

    预计2025年2月

  •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天至一周内

  • 考 试 时 间

    预计2025年6月初

  • 考 试 成 绩

    考后2个月起陆续公布

  • 合格证领取

    查分后2-3个月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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