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
2021年二级建造师正在备考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
1.一般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双方可约定
2.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与保修期的起始时间一致)
3.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4.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质量保证金的预留与使用管理
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1.在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发包人可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维修并承担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
(三)质量保证金的返还
1.缺陷责任期到期后返还;
2.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注意】4个14日的情形。
【例题·单选题】工程建设中预留保证金的说法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保证金的预留期限,最低为2年
B.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保修费用,均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C.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为3%
D.返还剩余保证金,则保修期结束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选项A,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选项B,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选项D,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责任缺陷期结束,但保修期不一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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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 / 教材
2024年9月
报 名 时 间
预计2025年2月
准考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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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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