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
2021年二级建造师正在备考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注意1】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均由承揽人负责检验,且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及零部件。
【注意2】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意3】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要赔偿。
【注意4】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0试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关于承揽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无需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B.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要接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
C.承揽人工作期间,定作人不得对其进行监督检验
D.承揽人可以与定作人约定,承揽人使用定作人的设备完成主要工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选项A: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选项B: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选项C: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选项D: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2018试题·单选题】关于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定作人不得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
B.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承揽人可以自行更换材料
C.承揽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的,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D.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选项A错误,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选项B错误,如果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选项C错误,承揽人完成工作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了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的,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选项D正确,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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