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二级建造师考试包头考区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切实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内蒙古自治区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包头考区)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包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及考点实际,现将应试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正常参加考试(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应试人员“国家电子健康码”或“鹿城健康365”和“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当日更新),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精确到小时。
二、根据包头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来包返包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1、对从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抵包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上海市其它地区抵包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
2、从国内其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健康码为红码),抵包后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3、从国内其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抵包后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4、对从境外返回且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返)包人员,须提前向所在地的社区(嘎查村)报备,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
5、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来(返)包人员(或行程码为绿码且带*号者),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返)包的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观察),并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6、上述以外其他低风险地区,通过民航、铁路、公路来(返)包人员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包后在公路卡口或“两站一场”进行核酸采样,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体温检测正常后予以通行,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
7、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抵包后须自费进行“核酸+抗原”检测,抗原结果为阴性可先放行前往目的地,并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在核酸结果出具前,先行居家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
8、所有来(返)包人员须在抵达前或抵达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按规定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防控要求,原则上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建议应试人员非必要不离包,确需出行的,应避免前往疫情流行及有疫情发生的地区,特别是避免非必要的跨境出行。返回包头后,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国家电子健康码”或“鹿城健康365”健康码非绿码的;
3、2022年5月21日(含)以后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的;
5、2022年5月28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2022年6月4日(含)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四、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健康监测7天内的应试人员,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应试人员;
2、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试人员;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县、区、旗)旅居史,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
五、考前准备事项
1、应试人员须在5月28日开始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应试人员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应试人员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随时关注包头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赴考准备。
六、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我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市。
2.我市在确定考点后,考前会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及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温馨提示”,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因防疫检测要求,应试人员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两证一码一卡及核酸检测报告”,即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行程卡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七、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应试人员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摘除口罩。
2.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和“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应试人员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嗅味觉减弱或消失、乏力、恶心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5月27日
注:信息来源于包头市人事考试中心。
- 2024年西藏自治区第四十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
- 关于公布2024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等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九十五批)
- 安徽关于2024年度第四十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七十一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山西关于2024年第三十批二级建造师徐燕等3371人注册结果的公告(第104号)
- 宁夏关于2024年第45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重庆关于公布2024年第48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七十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江苏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十九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 关于北京市2024年第三十五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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