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黑龙江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14天尽量留在居住地,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考生应在考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三、考生应携带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下同)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在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点防疫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及体温测量。经核检,“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核酸报告阴性,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须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六、考试当天,考生体温测量≥37.3℃者或“龙江健康码”黄码者,由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条件允许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七、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
2.不能提供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4.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处于闭环管理或“7+7”等健康监测管理者。
5.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
八、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对于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九、鉴于目前国内多地疫情频发,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3月24日
注:信息来源于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2024年西藏自治区第四十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
- 关于公布2024年甘肃省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等人员名单的公告(第九十五批)
- 安徽关于2024年度第四十九批二级建造师注册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七十一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山西关于2024年第三十批二级建造师徐燕等3371人注册结果的公告(第104号)
- 宁夏关于2024年第45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 重庆关于公布2024年第48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湖北关于2024年第七十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江苏关于公布2024年第四十九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 关于北京市2024年第三十五批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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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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