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沈阳市考试院将于3月18日开始以邮寄形式向考生发放。考生可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查看《合格人员名单》,办理证书邮寄业务。
关于发放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考生朋友:
为方便我市考生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领取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我院将于3月18日开始以邮寄形式向考生发放。考生可用手机扫描二维码查看《合格人员名单》,办理证书邮寄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邮寄领取
考生自愿选择证书邮寄服务,邮寄费用在收件后由考生支付,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
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选择证书邮寄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8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考生相关信息,我院采集信息后,将统一完成相关考生的资料印制、分类等工作,由邮政速递公司将证书寄出。
二、暂缓证书现场发放工作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暂缓现场证书发放工作。如恢复现场发放工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
三、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邮寄服务咨询电话:1334243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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