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广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评卷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度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评卷工作的通知
粤建注函〔2013〕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评卷工作定于2013年7月15至19日和2013年7月29日至8月2日分两批进行。为确保评卷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请你们推荐符合条件的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担任评卷专家。注册有效期内参加两次评卷工作相当于完成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120学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卷工作组织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评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省注册中心)协助选派评卷专家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推荐评卷专家条件、程序及要求
1.推荐评卷专家条件
(1)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工作严谨、认真负责;富有团结协作精神,并能严格遵守评卷纪律和保密制度。
(2)取得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
(4)具有五年以上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
2.推荐评卷专家程序
推荐评卷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 申请人如实填写《广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评卷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
(2) 单位对申请人填写的《推荐表》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将《推荐表》的扫描文件和《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2)的EXCEL表格文件,于2013年7月2日前发电子邮件到:gdsksk@163.com;
(4)我中心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通知单位;
(5)单位按规定的评卷时间派出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评卷工作。
3.优先推荐有评卷经验的一、二级建造师。
4.2013年增考相应专业的二级建造师不能被推荐参加评卷工作。
三、评卷工作安排
评卷工作按考试专业类别分两批进行,评卷专家原则上按照与本人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相同的专业进行评卷。
第一批评卷专业类别: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矿业工程。评卷时间:2013年7月15-19日,7月15日18:00前报到。
第二批评卷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和公路工程。评卷时间:2013年7月29日-8月2日,7月29日18:00前报到。
两批评卷地点:另行通知。
四、交通及费用
1.评卷交通:评卷专家可选择集中乘车或自行前往评卷地点,请在《推荐表》相应栏内填写。推荐评卷专家人数超过20人的单位,经协商后派大巴车前往单位接送至评卷地点。
第一批集中乘车时间:2013年7月15日15:00;第二批集中乘车时间:2013年7月29日15:00。两批乘车地点均为: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南侧中国农业银行门口,请务必提前到达。
2.评卷费用:评卷专家食宿费由省注册中心支付(两人合住一个标准间),自行前往评卷地点的专家交通费自理,评卷结束将给予一定工作酬劳。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评卷为封闭式评卷,评卷期间不准与外界联系。
2.请评卷专家携带计算器、身份证及复印件。
3.自行前往评卷点的专家,请尽量在报到当天的18:00前到达,超过18:00会议不再安排晚餐。
4.各单位须严格按照评卷专家推荐条件选派人选,评卷专家应按本通知要求准时出席评卷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须提前告知省注册中心考试科并另派符合条件人员参加。
5.省注册中心考试科联系电话(兼传真):020-83754261,联系人:郑工(13682238809)、何工(13600003221)。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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