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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机电工程考点:特种设备安全法适用范围及执法应当坚持的原则

2015-07-08 16:07  来源:来自网络  字体:  打印

  1.立法宗旨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预防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适用范围

  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国家对特种设备实行目录管理。特种设备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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