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考点: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
1.担保与担保合同
两合同 | 四主体 |
·主合同 (债权债务合同) ·从合同 (担保合同) |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权人 ·担保人 |
[重点]担保的方式(五类)
2.保证
2.1保证的内涵
[概念]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银行出具的称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称保证书。
[注意]债务人不能做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由第三方承担
2.2保证合同的内容(保证人与债权人书面订立的合同)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保证的方式
■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的期间
■其他
2.3保证方式(两种)
2.4保证人的资格
2.5保证责任的范围(五类)
■主债权
■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6保证中的特殊情况处理
类型 | 规定 |
债权转让 | 保证人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债务转让 | 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 | 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2.7保证期限
2.8建设工程施工中常见的保证种类(四类)
种类 | 主体间关系 | 保证内容 |
施工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 | 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销投标书,或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不提交履约保函 |
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 | 保证施工合同顺利履行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 | 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预付款担保 |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 | 避免承包人拿到预付款后跑路或挪用 |
[关注点]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报考指南
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合格证领取
考后3个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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