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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建设工程经济:施工索赔

2015-04-10 14:16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一)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_,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索赔证据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二)承包人索赔

1.承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下列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继续提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索赔要求,并应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承包人索赔的处理程序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发包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如果发包人逾期未作出答复,视为承包人索赔要求已被发包人被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应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应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办理。

3.承包人索赔的赔偿方式

承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以下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赔偿:

(1)延长工期;

(2)要求发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3)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预期利润;

(4)要求发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综合作出费用赔偿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发承包双方在按合同约定办理了竣工结算后,应被认为承包人已无权再提出竣工结算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承包人在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中,只限于提出竣工结算后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应自发承包双方最终结清时终止。

(三)发包人索赔

1.发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宜按承包人索赔的程序进行索赔。当合同中对此未作具体约定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1)发包人应在确认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否则,承包人兔除该索赔的全部责任。

(2)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作出回应,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并附具体意见,如在收到索赔报告后的28天内未向发包人作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报告已经被认可。

2.发包人索赔的赔偿方式

发包人要求赔偿时,可以选择以下一项或几项方式获得赔偿:

(1)延长质量缺陷修复期限;

(2)要求承包人支付实际发生的额外费用;

(3)要求承包人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应付给发包人的索赔金额可从拟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或由承包人以其他方式支付给发包人。

(四)索赔的计算方法

1.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相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参见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

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包括索赔事件引起的材料用量增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而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存储费用。

4)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由于二者的计算方法不一样,所以在审核过程中应区别对待。

5)利润。对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变更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按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计算利润。

6)迟延付款利息。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约定利率支付迟延付款的利息。

(2)措施项目费用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造成措施费发生变化时,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3)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中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等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4)规费与税金

除工程内容的变更或增加,承包人可以列人相应增加的规费与税金。其他情况一般不能索赔。索赔规费与税金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百分率保持一致。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总费用法。

(1)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施工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是按照各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然后将各个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即可得到总索赔费用值。

这种方法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但仅限于由于索赔事件引起的、超过原计划的费用,故也称额外成本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中,需要注意的是不要遗漏费用项目。

(2)总费用法

即发生了多起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费用,再减去原合同价,其差额即为承包人索赔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费用。

但这种方法对业主不利,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有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不合理因素;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为竞争中标而压低报价,中标后通过索赔可以得到补偿。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采用。

(3)修正总费用法

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的内容包栝:

①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②只计算受到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③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为: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一该项工作的报价费。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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