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建设工程经济:单位工程设计概算构成的审查
1.建筑工程概算的审查
(1)工程量审查。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要求进行审查。
(2)采用的定额或指标的审查。审查定额或指标的使用范围、定额基价、指标的调整、定额或指标缺项的补充等。其中,审查补充的定额或指标时,其项目划分、内容组成、编制原则等须与现行定额水平相一致。
(3)材料预算价格的审查。以耗用量最大的主要材料作为审查的重点,同时着重审查材料原价、运输费用及节约材料运输费用的措施。
(4)各项费用的审查。审查各项费用所包含的具体内容是否重复计算或遗漏、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2.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查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审查的重点是设备清单与安装费用的计算。
(1)标准设备原价,应根据设备被管辖的范围,审查各级规定的价格标准。
(2)非标准设备原价,除审查价格的估算依据、估算方法外还要分析研究非标准设备估价准确度的有关因素及价格变动规律。
(3)设备运杂费审查,需注意:①设备运杂费率应按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②若设备价格中已包括包装费和供销部门手续费时不应重复计算,应相应降低设备运杂费率。
(4)进口设备费用的审查,应根据设备费用各组成部分及国家设备进口、外汇管理、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不同时期的规定进行。
(5)设备安装工程概算的审查,除编制方法、编制依据外,还应注意审查:①采用预算单价或扩大综合单价计算安装费时的各种单价是否合适、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则要求、是否准确无误;②当采用概算指标计算安装费时采用的概算指标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达到精度要求;③审查所需计算安装费的设备数量及种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避免某些不需安装的设备安装费计入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