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教材于今日上市,考生们也可提前进入预习阶段,今天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大家整理了一级建造师法规复习要点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这一知识点答疑,帮助大家学习。
【提问】老师:劳动合同的法定解除有哪些?包括随时解除的情况吗?
【回答】学员fuminli2011@jianshe99.com,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法定解除又可分为用人单位的单方解除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1、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无补偿) |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提示: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如果因此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对用人单位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
(2)可随时通知(有补偿) |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3)不需事先告知(有补偿) |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2、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无过失性辞退)(有补偿)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2)随时通知(无补偿) |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3)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有补偿) |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提示(1):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
|
提示(2):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注册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一级建造师知识点答疑,建设工程教育网将持续关注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信息。更多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内容,尽在建设工程教育网一级建造师栏目!
建设工程教育网2019年一级建造师新课开通,网校总结多年成功辅导经验,从学员实际需求出发,结合一级建造师考试命题规律、重点、难点,融入先进的教学理念,推出全新个性化班次,学习刻不容缓!纠错责任编辑:simaqi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