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法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越来越近,教材也即将上市,考生们也希望提前进入学习阶段,从而为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法规的一些知识点,供考生参考学习!
『招标的范围与方式』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5类)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
■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关注点】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必须招标
■外商投资项目(属于国外的民间资本)不等于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
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50+100+200+3000)
类别 |
标准 |
施工单项合同 |
单项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 |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勘察、设计、监理 |
单项合同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项目总投资 |
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两个条件
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五类)
不招标项目 |
原因 |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
为了保密 |
抢险救灾项目 |
时间紧迫来不及 |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为了扶持 |
■采购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
自己能干不用找别人 |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
别人不会,招也招不来 |
4.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两种招标方式)
方式 |
含义 |
规定 |
项目范围 |
公开招标 |
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通过指定的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 |
■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
邀请招标 |
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能力的特定法人发出邀请 |
■国家重点或省级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须经国家计划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 |
5.区分四个概念
6.两阶段招标
■适用于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建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招标投标交易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电子招标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招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公告,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介同步发布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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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时 间
预计6月开始
大纲 / 教材
预计1月公布
准考证打印
考前10日至一周内
考 试 时 间
预计9月初
考 试 成 绩
考试结束后3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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