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件预制
1.构件预制场地应平整、坚实。砂石料场的地面宜进行硬化处理。
2.预制台座的地基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3.预制台座表面应光滑、平整,在2m长度上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不超过2mm,且应保证底座或底模的挠度不大于2mm。
4.各种构件混凝土的浇筑规定:
(1)腹板底部为扩大断面的T形梁,应先浇筑扩大部分并振实后,再浇筑其上部腹板。
(2)U形梁可上下一次浇筑或分两次浇筑。一次浇筑时,应先浇筑底板(同时腹板部位浇筑至底板承托顶面),待底板混凝土稍沉实后再浇筑腹板;分两次浇筑时,先浇筑底板至底板承托顶面,按施工缝处理后,再浇筑腹板混凝土。
(3)采用平卧重叠法支立模板、浇筑构件混凝土时,下层构件顶面应设临时隔离层;上层构件须待下层构件混凝土强度达到5.0MPa后方可浇筑。
(二)构件的场内移运
1.从预制台座上移出梁、板仅限一次,不得在孔道压浆前多次倒运。
2.在孔道压浆后移运的,其压浆体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的80%。
3.构件的吊环应顺直。吊绳与起吊构件的交角小于60°时,应设置吊架或起吊扁担,使吊环垂直受力。吊移板式构件时,不得吊错上、下面。
(三)构件的存放
1.存放台座应坚固稳定,且宜高出地面200mm以上。
2.梁、板构件存放时,不得将构件直接支承在坚硬的存放台座上。
3.构件应按其安装的先后顺序编号存放,预应力混凝土梁、板的存放时间不宜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5个月。
4.当构件多层叠放时,层与层之间应以垫木隔开,上下层垫木应在同一条竖直线上;大型构件宜为2层,不应超过3层;小型构件宜为6~10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