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管理与实务复习要点:进度管理
【提问】我的题库2013年基础班练习1A420000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练习题中有两个知识点吃不透:
1.第3题《2》问中事件二的I工作由于设计变更,造成持续事件延长2月,咱给出的正确答案是可以得到工期赔偿2个月,据我个人理解I工作谁然是业主原因造成的可以赔偿2个月工期,但是原网络图中I工作有一个月的总时差,故只能赔偿1个月,这就与你们给出的正确答案不一样,我不知我错在哪里了,望指正。
2、第4题第1)问此时工程总工期能否满足原合同工期的要求?为什么?
你们给出的正确答案是:施工过程H、I、K进行流水施工以后新的关键线路有两条,即线路AEHJL和AEHIL,计算工期都等于23个月(分别为:4+3+2+4+5+5=23;4+3+2+7+2+5=23)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可是这两条线路在原网络图中不相等啊?我不知道怎么来得?
第2)问中进行工期压缩,是以哪条关键线路不变成非关键线路为原则,进行压缩才能达到费用最少?
【回答】学员lxf2008091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这是一种解题方法,就是先不考虑其总时差的影响,只要该种该情况下能索赔的就将其全部算入。最终计算出的总共只能索赔1个月。
原网络图中,I工作的总时差是2个月,所以按照我们之前学的,这里是索赔不成立的。也就是说整体加起来也是只能索赔1个月,即工作E部分的索赔。
2.题中所提网络计划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因为用标号法计算,原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为25个月,如下图所示,等于合同工期。工作A、E、H、I、K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因为其为关键工作。
这个该题目的答案。
3.关于这道题目老师建议您点击上面的答疑编号进行题目。老师这里看到的题目和您列出的题目有些不一致。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责任编辑:草薰南陌